理性投资 远离 “大师”荐股群

2021-09-23


【案例情景】

最近李先生突然被一个微信好友拉到一个微信群,群名为“**投资牛股推荐群”,通过网上信息查询,发现**投资这个公司的确存在,李先生通过网上信息了解下来这是一家做私募基金投资的公司,于是点击报名了群里的直播间准备跟着“大师”炒股。

”大师“自称为**投资的基金经理,因为与李先生有缘愿意一对一传授李先生炒股秘籍,李先生通过网络看到这位“基金经理”的微信头像和网络上的查到的照片形象一样,直播间中也有很多别的投资者纷纷对”大师“称赞不绝,很多追随大师多年的“投资者”都实现了财富自由,李先生便对这位“大师”深信不疑。这位”大师“会每天在直播间中按时上课,推荐策略和股票,并让微信群中的投资者下载自己开发的交易软件,声称使用该软件可以免除交易费用。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(图片来源于百度图库)

李先生先在”大师“推荐的交易软件中转入了10万元,然后按照建议买入了几只股票,几天后交易软件显示这几只股票果然涨了,李先生也赚了几万元,他尝试取出本金10万元也成功到账,李先生坚定认为跟着”大师“找到了致富之道,立马找亲朋好友借钱凑够了200万元转入进行交易。两周后,在”大师“的指导下,李先生账户显示李先生已经赚了50万元,在他打算把获益的部分提出时发现已无法提现,联系**投资的”大师“也无人回复,李先生当天也被踢出了直播间和微信群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(图片来源于百度图库)

李先生觉得事情不对劲,于是立刻报警,警方调查后发现,**投资和**基金经理虽然真实存在,但并未从事过李先生所说的直播间授课推荐股票的行为,直播间以及为微信群中所谓的”大师“实际上是诈骗分子冒用他人身份的进行诈骗的幌子,其推荐的交易软件则是诈骗工具,被冒用者的信息都是骗子通过网上公开信息获取的,受害者转进诈骗软件的资金早就到了骗子控制的账户,而账户展示的信息全部是虚假的,从受害者往诈骗软件转入资金那一刻,骗子已经得手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(图片来源于百度图库)


【如何远离”伪私募“】

第一步:三思而后行,投资需谨慎,所有涉及到资金的行为应充分完全了解,自己把握不准了解不透的业务应多问多想多思考。首先要了解私募基金了解私募基金管理人,私募基金中的”私“决定所有私募基金管理人只能面向合格投资者进行基金推介,也即不可以公开推介募集资金,而私募基金管理人的业务为受托管理私募基金,根据法律法规要求以及监管要求,私募基金管理人不能向客户做股票推荐或在直播间进行授课行为。

第二步:查资质看牌照,通过官方网站以及公司办公电话进行资质核实,目前网络上公开信息良莠不齐,如果要通过网上进行公司信息查询,一定要选择正规官方网站。

第三步:投资前多和身边的年轻人或者从事相关业务的人沟通咨询。集资诈骗中有很多受害者是老年人群体,诈骗分子利用老年人独居或信息获取不方便的特点,进行资金诈骗,而独居老人对金融知识了解不充分,加之身边可沟通咨询的年轻人少,因此更容易上当受骗。

第四步:拒绝一切转账到个人账户的投资行为,对公转账前一定要咨询银行柜台人员,银行柜台人员是金融专业人员,具备专业的金融知识,投资者转账前如有疑问或不确定可以向银行人员进行咨询沟通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(图片来源于百度图库)

总结,投资有风险,入市需谨慎,投资者在追求收益的同时应主动了解市场以及金融知识,多多浏览监管部门投资者教育板块,接受投资者教育,关于防范非法集资的更多知识可以浏览中国证监会官方网站:http://www.csrc.gov.cn/pub/newsite/tzzbh1/tbtzzjy/index_1.html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(图片来源于百度图库)

 



重要声明

请您细阅此重要提示,并完整阅读根据您的具体情况进行选择。

请您确认您或您所代表的机构是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》、《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》、《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》、《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》、《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》、《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所认定的合格投资者。

一、根据我国《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》的规定,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的标准如下:
1、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,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:
(1)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位;
(2)个人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。(前款所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、股票、债券、基金份额、资产管理计划、银行理财产品、信托计划、保险产品、期货权益等。)
2、下列投资者视为合格投资者:
(1)社会保障基金、企业年金、慈善基金;
(2)依法设立并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投资计划;
(3)投资于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;
(4)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。

二、根据我国《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》的规定,信托计划合格投资者的标准如下:
1、投资一个信托计划的最低金额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的自然人、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;
2、个人或家庭金融资产总计在其认购时超过100万元人民币,且能提供相关财产证明的自然人;
3、个人收入在最近三年内每年收入超过20万元人民币或者夫妻双方合计收入在最近三年内每年收入超过30万元人民币,且能提供相关收入证明的自然人。

三、根据我国《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》的规定,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格投资者的标准如下:
1、个人或者家庭金融资产合计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;
2、公司、企业等机构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。

依法设立并受监管的各类集合投资产品视为单一合格投资者。

如果确认您或您所代表的机构是一名“合格投资者”,并将遵守适用的有关法规请点击“接受”键以继续浏览本公司网站。如您不同意任何有关条款,请直接关闭本网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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