*奖项后括号内为获奖年份


【公司荣誉】

■    中国基金报“英华奖”

中国私募基金成长奖(2019、2020)

中国私募基金50强(2021、2022、2023)

■    中国证券报“金牛奖”

三年期金牛私募管理公司(2022)

五年期金牛私募管理公司(2023)

■    上海证券报“金阳光奖”

年度成长私募公司奖(2019)

三年期卓越私募公司奖(2021、2022)

五年期卓越私募公司奖(2023)

■    国金证券

最佳私募基金成长奖(2020)

三年最佳奖(2021)

金启远航奖(2022、2023)

■    证券时报“金长江奖”

行业典范私募基金公司(2021、2022、2023)

■    新财富

最佳私募管理人(2022、2023)

■    Wind

2019年度最强私募公司(2020)

2021年度最强私募公司(2022)

三年期最强私募基金公司(2022、2023)

三年期最强百亿私募基金公司(2022、2023)

五年期最强私募基金公司(2023)

■    格上财富“金樟奖”

2019年对最佳新锐私募管理公司(2020)

最佳百亿规模私募管理人(2022)

最佳主观股票策略私募管理公司(2021、2023)

最值得信赖的私募机构(2023)

 

【投资经理(刘晓龙)荣誉】

■    中国基金报“英华奖”

一年期股票策略奖(2019、2020)

三年期私募基金最佳投资经理(2021)

五年期优秀私募投资经理(2023)

■    中国证券报“金牛奖”

一年期金牛私募投资经理(2019)

最佳人气金牛私募投资经理(2019)

三年期金牛私募投资经理(2021、2022)

五年期金牛私募投资经理(2023)

■    上海证券报“金阳光奖”

三年卓越私募基金经理奖(2021、2022、2023)

■    证券时报“金长江奖”

三年期绝对回报私募基金产品(2021、2022)

行业领军私募基金经理(2022、2023)

■    新财富

最佳私募投资经理(2020、2021、2022、2023)

■    格上财富“金樟奖”

最佳股票策略私募基金经理(2022、2023)

■    Wind

三年期最强私募基金(总排名)(2021)

三年期最强私募基金(股票多头)(2021) 

五年期最强私募基金(2023、2024)

■    《清华金融评论》中国基金风云榜

股票策略私募基金奖(五年期)(2023)

 

【投资经理(王文祥)荣誉】

■    朝阳永续“中国私募基金风云榜”

一年期最受欢迎股票类理财产品冠军(2022)

■    中国证券私募华曜奖

一年期最佳主观多头基金经理(2023)

 

【投资经理(陈奇)荣誉】

■    中国基金报“英华奖”

 三年期优秀私募投资经理(2023)

■    Wind

三年期股票多头最强私募(百亿以上)(2024) 





重要声明

请您细阅此重要提示,并完整阅读根据您的具体情况进行选择。

请您确认您或您所代表的机构是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》、《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》、《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》、《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》、《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》、《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所认定的合格投资者。

一、根据我国《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》的规定,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的标准如下:
1、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,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:
(1)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位;
(2)个人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。(前款所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、股票、债券、基金份额、资产管理计划、银行理财产品、信托计划、保险产品、期货权益等。)
2、下列投资者视为合格投资者:
(1)社会保障基金、企业年金、慈善基金;
(2)依法设立并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投资计划;
(3)投资于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;
(4)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。

二、根据我国《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》的规定,信托计划合格投资者的标准如下:
1、投资一个信托计划的最低金额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的自然人、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;
2、个人或家庭金融资产总计在其认购时超过100万元人民币,且能提供相关财产证明的自然人;
3、个人收入在最近三年内每年收入超过20万元人民币或者夫妻双方合计收入在最近三年内每年收入超过30万元人民币,且能提供相关收入证明的自然人。

三、根据我国《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》的规定,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格投资者的标准如下:
1、个人或者家庭金融资产合计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;
2、公司、企业等机构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。

依法设立并受监管的各类集合投资产品视为单一合格投资者。

如果确认您或您所代表的机构是一名“合格投资者”,并将遵守适用的有关法规请点击“接受”键以继续浏览本公司网站。如您不同意任何有关条款,请直接关闭本网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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